武政辦〔2022〕13號
武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武陟縣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
“交房即交證”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
《武陟縣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2年12月27日
武陟縣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
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從根本上破解房地產“辦證難”問題,構建房地產規范管理長效機制,提升我縣新建商品房不動產登記效率,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根據《關于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的實施意見》(豫自然資發〔2022〕37號)、《焦作市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實施方案》(焦政辦〔2022〕5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構建政府主導、部門監管和企業主責、購房人配合的責任體系,打通堵點和關鍵環節,有效防止新增“問題樓盤”和不動產登記遺留問題,逐步實現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住權與產權同步”,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為社會大局穩定提供基礎性保障。
(二)工作目標。構建以“交證”為商品房完成交房標志的房地產管理模式,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進一步加強對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自然資源、住建、財政、稅務、政數等相關部門,通過信息共享、優化流程、并聯審批、限時辦結等方式,綜合運用“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推動新建商品房完成首次登記時,即能夠依據購房人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實現“交房即交證”。2022年12月底前,城鎮規劃范圍內有新建商品房交付的,至少完成1個項目(小區)的“交房即交證”工作。2023年1月1日起,全縣所有城鎮規劃范圍內新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商品房項目全面實施“交房即交證”,并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實現“交房即交證”常態化運行。
(三)實施條件。實施“交房即交證”的商品房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一是已完成竣工驗收備案;二是無查封、抵押等限制不動產轉移的情形;三是權屬清晰,已完成首次登記;四是已開具房屋銷售發票并已完成契稅等相關稅費繳納;五是申請辦理轉移登記的購房合同、身份證明等要件資料齊全。
二、工作任務
(一)優化審批服務流程。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建設,深化不動產登記、稅費征繳、房屋交易“一窗受理、并行辦理”。構建信息共享、聯合審批機制,實現“交房即交證”工作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有關事項有機結合,推動水、電、氣、暖等相關公共服務開戶業務聯動辦理。(牽頭單位:政數局,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住房保障中心、國網武陟供電公司)
(二)深化信息共享應用。進一步完善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加強不動產登記、房屋交易合同備案、竣工驗收備案、營業執照、金融許可證、完稅憑證等信息的管理,并與省、市、縣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匯聚,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土地出讓合同、規劃許可、預售許可、房屋交易合同、抵押合同、完稅憑證等與不動產單元代碼“一碼關聯”,推廣證書郵遞服務或頒發不動產登記電子證書、電子證明,支撐房地產開發項目報建、審批、竣工驗收、測繪成果審核、交易、稅費繳納、不動產登記全流程信息共享。加快推進用地全程一體化管理,實現“批、供、用、登”全流程信息共享。(牽頭單位:政數局,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公安局、稅務局、住房保障中心)
(三)建立服務項目清單通報制度。對納入“交房即交證”的服務項目,及時將服務項目清單通報相關部門并向社會公開公示。相關部門應按照“交房即交證”的要求,依據清單積極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有關審批、證照等手續,主動協調解決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牽頭單位: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稅務局、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
(四)完善信用監管機制。構建跨部門、跨領域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聯合懲戒機制,健全不動產登記和房地產領域信用記錄,將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合同義務履行等情況納入房地產市場監管和誠信管理范圍,統一記入縣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不誠信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限制清單,加強信用懲戒約束力度。(牽頭單位: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局、發改委、市場監管局、民政局、金融工作局、水利局)
(五)加強全過程監管。嚴格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加強對建設用地、建設工程規劃批后、商品房預售、交房交證等工作的監管,建立房地產市場領域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實施全過程聯合監管,及時發現各類違法違規問題并督促其立即整改,依法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領域違法違規行為,促進房地產開發企業行為規范化。(牽頭單位:自然資源局、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
三、組織實施
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商品房預售、竣工驗收、交房交證三個階段,依據基本流程(見附圖)實施,在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后60個工作日內,由房地產開發企業組織交房,交房前20個工作日內完成首次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依申請1個工作日內為購房人辦理轉移登記,實現購房人“收房即拿證”。各相關單位應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依照職能提前介入、主動服務,合理設置和細化商品房預售許可、合同網簽備案、聯合測繪、竣工聯合驗收、稅費繳納、不動產登記等辦事流程,優化辦事程序、辦事內容,明確各環節時間節點、任務細節和具體要求。
(一)商品房預售階段
該階段工作由縣住房保障中心牽頭負責落實,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開展好相關工作。
1.按照商品房預售標準和條件,依法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并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交房即交證”有關程序和要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修訂完善商品房預售合同范本,增加“本項目(小區)已納入交房即交證服務項目”“本項目(小區)在交房前完成首次登記,并向購房人提供全額發票和已加蓋開發企業公章的轉移登記申請表”等滿足“交房即交證”條件的條款。落實商品房交易合同網簽備案制度,已經預售合同備案的商品房,在辦理在建工程抵押時應當扣減相應的權利價值,不能包含該部分房屋;未銷售部分設定在建工程抵押后,在辦理預售合同備案時,需先解除抵押或者抵押權人出具證明同意抵押人對外銷售的證明材料后,方可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建立健全樓盤表,加強房屋面積管理,規范預售資金監管。(牽頭單位:住房保障中心,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局、住建局、稅務局、市場監管局、金融工作局、水利局)
2.按照《地名管理條例》要求,做好項目(小區)的地名命名的審核、把關、出具意見、備案、公告、批準及標準化地名使用的監督檢查等相關工作。完成門牌號編排工作,確保門牌號碼編排工作準確、無誤。(牽頭單位:住房保障中心,責任單位:民政局,公安局)
3.全面實行新建商品房預告登記,推行新建商品房合同備案、預告登記和抵押預告登記協同辦理、網上辦理。已辦理預告登記的,在辦理轉移、抵押登記時,有關材料可直接沿用,不再重復收取。(牽頭單位: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住房保障中心)
4.推進房屋交易信息管理系統、不動產登記系統與省、市、縣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接,實現房屋交易信息和不動產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應用。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使用移動終端到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不動產登記機構現場辦理信貸業務。按照網簽即時備案要求將備案信息實時推送至稅務部門、金融機構、不動產登記機構和水、電、氣、暖等相關單位。(責任單位:政數局,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自然資源局、稅務局、金融工作局、國網武陟供電公司)
5.指導監督開發建設單位按照標準配建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及時辦理防空地下室建設和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做好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水土保持補償費核算征收工作。(責任單位:民政局、人防辦、水利局、財政局、稅務局)
(二)商品房竣工驗收階段
該階段工作由縣住建局牽頭負責落實,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開展好相關工作。
1.按照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的要求,實施規劃土地核實、房產測量、不動產測繪等“多測合一”,并將成果推送至信息服務平臺,支撐聯合驗收和不動產登記。(牽頭單位: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住建局)
2.組織實施包含建設工程規劃土地核實、建設工程消防驗收、防空地下室竣工核實認可、配套養老服務設施驗收、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報備、工程竣工驗收監督,供水、供電、燃氣、熱力等專業竣工驗收,建設工程檔案認可等事項的工程項目限時聯合驗收,統一出具驗收意見。將消防工程要求納入施工過程質量安全監管體系中,強化過程監管和過程糾偏。(牽頭單位:住建局,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局、人防辦、民政局、水利局、國網武陟供電公司)
3.對項目實測后土地面積或建筑規模與出讓合同存在差異,需核算指標修改土地出讓合同的,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補充協議,待房地產開發企業補繳出讓金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相關稅費后,及時核發建設工程規劃土地核實意見確認書。(牽頭單位: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財政局、稅務局)
4.規范相關費用的核算、清繳或歸集,在竣工驗收階段按照有關規定足額完成土地價款、報建費、物業維修資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等費用的核算、清繳或歸集。(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局、住房保障中心、財政局、稅務局、人防辦)
5.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不動產登記系統與省、市、縣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接,實現竣工驗收備案信息、聯合測繪成果和不動產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應用。(牽頭單位:政數局,責任單位:住建局、自然資源局)
6.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收集整理相關材料及時申請并配合竣工驗收。項目通過聯合驗收后,在不動產首次登記前,向縣住房保障部門申請辦理面積管理、樓盤表確認、商品房預售變現房銷售等業務;根據與自然資源部門簽訂的補充協議,及時補繳相關價款及稅費,申請不動產首次登記。
(三)商品房交房交證階段
該階段工作由縣自然資源局會同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牽頭負責落實,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開展好相關工作。
1.優化不動產登記服務,開辟企業服務綠色通道,加快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推行不動產首次登記和轉移登記合并辦理,限時辦結,滿足交房之日交證。按照“與不動產登記相關的材料或信息能夠直接通過共享交換平臺提取的,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交”的要求,精簡申請材料。推行不動產登記網上申請、網上審核、網上繳納稅費,頒發不動產權電子證書;深化“一窗受理、并聯辦理”,推行上門服務、靠前服務、預約服務,郵寄紙質證書,做好與水、電、氣、暖等相關公共服務開戶業務的聯動辦理,并將辦理信息實時推送至縣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牽頭單位: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住建局、財政局、稅務局、政數局)
2.推進信息系統建設,及時將合同備案、竣工驗收、測繪成果等信息推送至相關部門。強化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核算、歸集和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用房的移交管理。(牽頭單位:政數局,責任單位: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民政局、財政局、水利局)
3.推進房屋交易信息管理系統、稅收征管系統、不動產登記系統與省、市、縣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對接,實現合同備案信息、完稅憑證和不動產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應用。積極推動網上繳稅,做好購房人契稅、印花稅等征繳工作。(牽頭單位:政數局,責任單位:住房保障中心、稅務局、自然資源局)
4.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積極履行交房交證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商品房法定交付條件,及時將交房計劃告知不動產登記、住建、稅務、民政部門和水、電、氣、暖等相關公用企事業單位。在交房日期前,完成首次登記并將收房通知、購房發票、已加蓋開發企業公章的轉移登記申請表等材料提供給購房人,將契稅及維修資金繳存方式、提交材料期限等內容告知購房人。在交房現場醒目位置公示項目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根據購房人意愿,組織做好現場發證和代領送證等工作。購房人應及時繳納相應稅款、費用等,履行好“交房即交證”的個人義務。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將“交房即交證”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列入深化改革考核事項和優化營商環境評價范圍,緊盯目標任務,建立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負責人具體抓的工作機制,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細化工作舉措,完善工作機制,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跟蹤問效,強化指導考核。將“交房即交證”工作納入縣政府考核事項和優化營商環境評價范圍。各相關部門要樹立“一盤棋”思想,強化對本系統工作的調度和跟蹤指導,密切各部門間、部門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間的溝通銜接,協同推進“交房即交證”工作。建立聯合檢查督導制度,及時掌握工作進展,研究解決實際問題,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三)營造氛圍,廣泛宣傳引導。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站、新媒體、政務服務中心、售樓部等載體和平臺,廣泛宣傳推行“交房即交證”的重要意義和有關政策,引導企業依法依規建設、經營房地產開發項目,認真履行市場主體責任,及時辦理各項手續,增強群眾對相關企業的信任度,營造推進“交房即交證”工作的良好氛圍。
本方案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附件:武陟縣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工作實施流程圖.doc
相關文件:《武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武陟縣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 “交房即交證”實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辦〔2022〕13號)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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